2011年5月4日

東發條例爭議懶人包


東部發展條例脈絡簡介:

  • 2001年3月21日立法院公報(第4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中,張福興委員的質詢就曾提到當時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正在研擬「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不過並沒有提案至立院的紀錄。


  • 2008年政黨輪替,馬英九和劉兆玄內閣亦計畫研擬「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不過至2010年並未送立法院。

  • 2010年,由於原立委傅崑萁選上花蓮縣長,花蓮縣在2月27舉辦立委補選,民進黨蕭美琴、國民黨王廷升和無黨籍施勝郎(原國民黨)三人競爭一席。競選期間民進黨團在2月23日提出民進黨版草案,會議裁定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召集政黨協商。2月26日,國民黨也提出國民黨版草案,與民進黨版併案協商。

直到目前,東發條例仍在二讀中的政黨協商程序,並且目前在立法院包括黨團版、立委王廷升版、經建會版、協商版等等已經有七個不同版本。

雖然各版本內容有所出入,但主旨都在於透過設立中央部會的協調小組、增加地方政府權限、投入財政資源(例如稅賦減免、交通費補助等)、允許編列特別開發計畫等方式來試圖「發展」花蓮、臺東兩縣。

主要爭議:

雖然地方政府和許多居民都希望中央可以投入更多資源幫助東部的發展,但是目前國民黨版、王廷升版、經建會版等草案中存在的「土地變更程序簡化」和「公有土地管制解除」相關條款,也引發不少質疑。


國民黨版第8條、王廷升版第7條:
經行政院東永小組認定有助於東部區域永續發展之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自申請人送件至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完成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土地使用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
問題1. 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的審查,被限定要在1年內完成,無法進行完善的調查和規劃等行政作業程序。

問題2. 重大建設投資計畫通過後,原先需經中央單位核可的土地使用變更,現在由縣市政府即可核定。

問題3. 土地使用變更不再受「任何」相關土地使用法令限制。


國民黨版第9條、王廷升版第8條、民進黨版第7條(民版無「不受土地法……之限制」這段):
前條經認定之東部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所需用地,屬公有土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問題1. 排除土地法25條:公有土地進行處分(例如出賣、交換等)、設定負擔(例如給予其他人地上物的使用權利、拿土地進行抵押的權利等)、10年以上租賃等處置,不再需要經過地方民意機關和中央的行政院核定。

問題2. 排除國有財產法第28條:公用財產不再限制只能做事業目的以內的用途(例如公立學校空間不再限定只能作教育用途)。

問題3. 即使沒有將以上兩則法規排除,花東公有土地釋出若沒有制定更嚴格的關於環境保護、公民監督和原住民土地權利相關規範,按照已經存在的實際案例經驗,將造成居民財產和公共環境的破壞或私有化。


可能產生的具體問題:


1. 在現行和未來將有的法律規範中,由於「公共財產限制」或「環境敏感限制」而不能開發的土地,在上述特別條款下變成可以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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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限制包括既有的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平均地權條例、國有非公用海岸用地放租辦法、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以及正在立法中的地質法、國土規劃法、海岸法……等等。

2. 縣政府決策權力增加,例如審核土地變更、公有土地出讓使用不再受法規限制,也將不再受議會和行政院限制。

這部分對在地居民權利有直接的影響。由於花東特殊的歷史脈絡,政府在接收日治時期以前就住有部落或居民的日產、「無主」地後,並沒有充分讓渡或讓售其土地所有權,造成目前境內高達八成是公有地,許多原住民部落或是其他族群的漁村、農村住民並沒有土地所有權。而目前地方政府也都將這些過去政策執行的歷史錯誤,視為居民個人的責任,稱這些部落或住民為「佔用」公有地。

實際的案例,包括花蓮縣有七星潭BOT案爭議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爭議等,臺東縣有杉原部落美麗灣渡假村爭議、縣長發言爭議等。

破報報導〈被竊占的美麗海灣〉



關注此類議題的民間團體如阿美族守護聯盟,目前也正在持續要求政府面對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權利問題。

3. 即使花費以上居民和地方的公共成本,大型財團的進駐也不一定能夠為地方居民帶來經濟果實。


現在能做什麼?

一旦二讀程序中的政黨協商通過,就幾乎不能再對法案條文實質內容做修改或刪除。本次立法院院會會期將在6月結束,考量到年底的立委選舉,兩大黨團很有可能趕在最近就通過此法案。

然而,政黨協商過程並不公開,民眾不准參與,會議也沒有預定的時程表,使得公民團體的監督相當困難。各民間團體一方面正隨時注意立院訊息,同時在進行對立委和黨團的遊說工作。

願意幫忙的朋友可以和關心東部發展議題的部分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東部一群人聯盟」聯絡,協助國會遊說、記者會或宣傳演講工作。花東發聲臺東土一斤30兩部落格

再者,也可以透過電話、電子信箱等各種訊息管道,向協商中的國民黨、民進黨黨團立委表達意見: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List.action

最後,也有公民團體發起反對賤賣國土條款的網路連署



1 則留言:

  1. 各位,我是1987年進台大的校友,參加過大學論壇社及濁水溪社。最近無意中在臉書發現貴社又重出江湖,私下告知濁水溪的創社社長及其他學長,他們都相當激動,並希望有機會能跟各位認識。
    因為我不知道要聯絡哪一位,所以冒昧來此留下我的聯絡資訊,希望能有進一部的交流~
    我的email cywang030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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